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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務公告-轉知教育部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「教師法」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
轉知教育部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「教師法」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
相關檔案
「教師法」第16條1.pdf
「教師法」第16條2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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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1-0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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